转载传染病相关基础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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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、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。病原体中大部分是微生物(病毒、细菌、真菌等),小部分为寄生虫,寄生虫引起者又称寄生虫病。有些传染病,防疫部门必须及时掌握其发病情况,及时采取对策,因此发现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,称为法定传染病。

一、感染与免疫

1、感染的概念

感染是病原体和人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,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,有些微生物或寄生虫与人体宿主之间,达到了相互适应,互不伤害对方的共生状态,例如肠道中的大肠杆菌和某些细菌,但这种平衡是相对的,当某些因素导致宿主的免疫功能受损或机械损伤,使寄生虫离开其固有寄生部位,而到达其不习惯寄生的部位,如大肠杆菌进入腹腔或泌尿,到时平衡不复存在而引起的宿主的损伤则产生机会性感染。

大多数病原体与人体宿主之间是不适应的,因而引起双方之间的斗争,临床表现明显的传染病,不过是各种不同的表现之一,而不是全部。

2、感染过程的各种表现

病原体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,就开始了感染过程,病原体是否被清除或定植下来,进而引起组织损伤炎症过程和各种病理改变,主要取决于病原体的致病力和肌体的免疫机能,也和来自外界的干预,如药物与放射治疗等有关。感染过程必备三要素:病原体、人体、环境。

2.1病原体被清除

病原体进入人体后,可被处于机体防御第一线的非特异性免疫屏障,如被胃酸所清除(霍乱弧菌),也可以由事先存在于体内的特异性被动免疫(来自母体或人工注射的抗体)所中和,或特异性主动免疫(通过预防接种或感染后获得的免疫)所清除。

2.2隐性感染

又称亚临床感染,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,仅引起机体发生特异性的免疫应答,而不引起或只引起轻微的组织损伤,因而在临床上不显出任何症状、体征甚至生化改变,只能通过免疫学检查才能发现。隐性感染是最常见的表现,其数量远远超过显性感染(10倍以上)。

2.3显性感染

又称临床感染,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,不但引起机体发生免疫应答,而且通过病原体本身的作用或机体的变态反应而导致组织损伤,引起病理改变和临床表现。显性感染只占传染病中一小部分,如麻疹、天花等。显性感染过程结束后,病原体可被清除,而感染者获得巩固免疫(如伤寒),不宜再受感染。有些传染病(如痢疾)的感染者,其病后的免疫病不巩固,容易再受感染。小部分显性感染者则转变为病原携带者,称为恢复期携带者。

2.4病原携带状态

病原侵入后,在体内继续生长繁殖,按病原体种类不同,可分为带病毒者、带菌者与带虫者等。发生于显性感染,临床症状出现之前称为潜伏期,携带者安七携带病原体持续时间在三个月以或以上,而分为急性与慢性携带者。所有病源携带者都有一个共同点及不显出临床症状,而能排出病原体因,而在许多传染病病中,如伤寒、痢疾、霍乱、白喉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乙型肝炎等成为重要的传染源。但并非所有传染病都有病原携带者,如麻疹和流感,病原携带者极为罕见。

2.5潜伏性感染

病原体感染人体后,寄生虫在机体中某些部位,由于机体免疫力功能足以将病原体局限化,而不引起性感染,单又不足以将病原体清除时,病原体便长期潜伏起来,等待机体免疫功能下降时,才引起显性感染。常见的潜伏性感染,有单纯疱疹、带状疱疹、疟疾结核等。潜伏性感染期间,病原体一般不排除体外,这是与病原携带状态不同之处。潜伏性感染也并不是在每个传染病中都存在。

3、感染过程中病原体的作用

病原体侵入人体后,能否引起疾病取决于病原体的致病能力和机体的免疫功能。治病能力包括以下几方面:

3.1侵袭力

指病原体侵入人体,并在其体内扩散的能力;

3.2毒力

由毒素和其他毒力因子组成。毒素包括外毒素与内毒素,外毒素以白喉破伤风和肠毒素为代表,内毒素以革兰阴性杆菌的脂多糖为代表。外毒素通过与把器官的受体结合进入细胞内起作用,内毒素通过激活单核吞噬细胞,释放细胞因子而起作用;

3.3数量

在同一种传染病中,入侵病原体的数量一般与致病能力成正比,但在不同传染病中,能引起疾病发生的最低病原数量差别很大,如伤寒需十万个菌体,志贺菌仅为十个;

3.4变异性

病原体可因环境或遗传等因素,使其结构发生变化,改变病原体的性质。一般来说,人工培养多次传代的环境下,可使病原体的致病力减弱,如卡介苗;在宿主之间反复传播,可使致病力增强,如肺鼠疫。

二、传染病流行过程的基本条件

1、传染源

指病原体已在体内生长繁殖,并能将其排出体外的人和动物,传染源包括四个方面:

患者、隐性感染者、病原携带者、受感染的动物。

2、传播途径

指病原体离开传染源后,到达另一个易感者的途径。传播途径由外界环境中各种因素所组成,从最简单的一个因素到包括许多因素的复杂传播途径都可发生。主要传播途径有:

1)空气、飞沫、尘埃等呼吸道传播,如麻疹,白喉等;

2)水、食物、苍蝇等消化道传播,如伤寒痢疾等;

3)蚊虫叮咬等虫媒传播,如疟疾、斑疹伤寒等;

4)血液传播,如乙肝、艾滋病等;

5)垂直传播,专指胎儿由母体得到的疾病。哺乳时透过乳汁分泌感染新生儿也属于垂直传播;

6)接触传播,经由直接碰触而传染的方式。这类疾病除了直接接触触摸、亲吻患者,也可以通过共享牙刷、毛巾、刮胡刀、餐具、衣物等贴身器材,或是因患者接触后,在环境留下病原达到传播目的。如:真菌感染的香港脚、细菌感染的脓包症等。性传染疾病亦归为此类;

7)土壤传播,如破伤风、炭疽等。

3、易感人群

指对某一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的人,易感者在某一特定人群中的比例决定该人群的易感性。易感者的比例在人群中达到一定水平时,如果又有传染源和合适的传播途径,则传染病的流行很容易发生。

三、传染病的基本特征

3.1有病原体

每一个传染病都是由特异性的病原体所引起的,包括微生物与寄生虫,在历史上,许多传染病,如霍乱伤寒,都是先认识其临床和流行病学特征,然后认识其病原体的。

3.2有传染性

这是传染病,与其他感染性疾病的主要区别。例如耳源性脑膜炎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,在临床上都表现为化脓性脑膜炎,但前者无传染性,无需隔离,后者有传染性,必须隔离。传染病病人有传染性的时期,称为传染期,在每一种传染病中都相对固定,可作为隔离病人的依据之一。

3.3有流行病学特征

散发,只某传染病,在某地近年来发病率的一般水平;当今发病率水平显著高于一般水平时称为流行;当某传染病的流行范围甚广,超出国界或洲界时,称为大流行;传染病病例发病时间的分布高度集中于一个短时间之内,称为暴发流行。

3.4有感染后免疫

人体感染病原体后,无论是显性或隐性感染,都能产生针对病原体及其产物如毒素的特异性免疫。感染后免疫属于自动免疫,通过抗体转移而获得的免疫属于被动免疫。感染后免疫的持续时间在不同传染病中有很大差异,一般来说,病毒性传染病麻疹、脊髓灰质炎、乙型脑炎等感染后,免疫持续时间最长,往往保持终身,但有例外,如流感。

四、病程的发展阶段

4.1潜伏期

从病原体侵入人体,至开始出现,最初临床症状之前的时期称为潜伏期。潜伏期是检疫工作观察、留验接触者的重要依据,通常相当于病原体,在体内繁殖、转移、定位、引起组织损伤和功能改变导致临床症状出现之前的整个过程。如果主要由毒素引起病理生理改变,则与毒素产生和播散所需要时间有关。如细菌性食物中毒,毒素在食物中已预先生成,则潜伏期可短至数小时。狂犬病的潜伏期取决于病毒进入人体内部位(伤口),与伤口至中枢神经系统的距离成正比。

4.2前驱期

从起病至症状明显开始为止,称前驱期。前驱期临床表现通常非特异性,如头痛,发热,疲乏,食欲不振,肌肉酸痛等,起病急骤者,则无前驱期。

4.3症状明显期

急性传染病患者度过前驱期后,在某些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,乙型脑炎等大部分患者随即转入恢复期,临床称顿挫型,仅少部分转入症状明显期如麻疹。此时该传染病所特有的症状和体征通常获得充分表达。

4.4恢复期

机体免疫力增长到一定程度,体内病理生理过程基本宗旨,患者症状及体征基本消失,称为恢复期,此期间体内可能含有残余病理改变,部分患者的传染性,还需要持续一段时间。

4.5复发与再燃

某些传染病患者进入恢复期后,已稳定退热一段时间,由于潜伏于组织内的病原体再度繁殖至一定程度,使初发病的症状再度出现,成为复发,如伤感、疟疾、痢疾等。有些患者在恢复期,体温未稳定下降至正常,又再发热称为再燃。

4.6后遗症

传染病患者在恢复期结束后,机体功能仍长期未能复常者称为后遗症。

五、常见症状与体征

1、发热

发热可以有感染性的原因,也可以由非感染性如肿瘤结缔组织疾病,血液病等原因所引起。热型是传染病重要特征之一,具有鉴别诊断意义。

常见热型有:

1)稽留热24小时体温相差不超过1度,见于伤寒,斑疹,伤寒等;

2)弛张热24小时体温相差超过1度,但最低点未达正常,见于伤寒缓解期,流行性出血热等;

3)间歇热24小时内体温波动于高热与常温之下,鉴于疟疾,败血症等,又称败血症型热;

4)回归热骤起高热持续数日高热重复出现,见于回归热、布氏菌等;在多次重复出现并持续数月之久时,称为波状热;

5)马鞍热发热数日退热一日又再发热数日,见于登革热。

2、发疹

许多传染病在发热的同时伴有发疹,称为发疹性感染。发疹包括皮疹(外疹)和黏膜疹(内疹)。疹子的出现时间和先后次序对诊断和鉴别诊断有重要参考价值。如水痘风疹多发生于起病第一天,猩红热于第二天,天花于第三天,斑疹伤寒于第五天,伤寒第六天等,但有例外。水痘的疹子主要分布于躯干,天花的疹子多分布于面部及四肢,麻疹有粘膜疹,皮疹先出现于耳后、面部,然后向躯干、四肢蔓延等。

疹子的形态可分四大类:

1)斑丘疹,多见于麻疹风疹,柯萨奇及埃可病毒感染、EB病毒感染等病毒性传染病和伤寒、猩红热等;

2)出血疹多见于流行性出血热,登革出血热等病毒性传染病;

3)疱疹或脓疱疹多见于水痘天花,单纯疱疹,带状疱疹等病毒性传染病、立克次体痘及金黄色葡萄球菌败血症等;

4)荨麻疹多见于血清病,病毒性肝炎等。

3、毒血症状

病原体及其代谢产物(包括细菌毒素),可引起除发热以外的多种症状,如疲乏、全身不适、厌食、头痛、肌肉关节骨骼疼痛等。严重者可有意识障碍、脑膜刺激症、中毒性脑病,呼吸及外周循环衰竭等表现。

4、单核-吞噬细胞系统反应

可出现充血、增生等反应,临床上表现为肝、脾和淋巴结的肿大。

六、传染病的诊断

正确的早期诊断是有效治疗的先决条件,又是早期隔离患者所必需传染病的诊断,综合分析下三方面资料:

临床症状、流行病学、实验室检查。

七、传染病的治疗

传染病治疗的目的不但在于促进患者的康复,还在于控制传染源,防止进一步传播,要坚持综合治疗的原则:

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

治疗方法包含一般支持性治疗,包括隔离护理和心理治疗;原或特效治疗,清除病原体达到根治和控制传染的目的;对症疗法,不但减轻患者痛苦,而且通过调整患者各种系统的功能达到减少机体消耗,保护重要器官使损伤降至最低;康复疗法;中医中药及针灸。

八、传染病的预防(重中之重)

1、传染源的管理

丙类传染《传染病防治法》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、监测、管理措施,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,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,将全国发病率较高、流行面较大、危害严重的39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传染病,并根据其传播方式、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,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类,实行分类管理。

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,包括鼠疫、霍乱。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,对病人、病原携带者的隔离、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、疫区的处理等,均强制执行。要求发现后6小时内上报,农村不得超过12小时。

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,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脊髓灰质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、麻疹、流行性出血热、狂犬病、流行性乙型脑炎、登革热、炭疽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肺结核、伤寒和副伤寒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、百日咳、白喉、新生儿破伤风、猩红热、布鲁氏菌病、淋病、梅毒、钩端螺旋体病、血吸虫病、疟疾、甲型H1N1流感(原称人感染猪流感),共26种。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,需于发现后12小时内上报,农村为24小时。

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,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当下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,已被定为乙类传染病,按照甲类管理。

丙类传染病,为监测管理传染病,包括流行性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、麻风病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害、黑热病、包虫病、丝虫病,除霍乱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和副伤害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、手足口病。对于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,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。

对于传染病的接触者,应分别按具体情况采取检疫措施、密切临床观察、药物预防或预防接种。在人群中检出病源携带者要进行治疗、教育、调整工作岗位和随访观察。对动物传染源如有经济价值的家禽、家畜,应尽可能加以治疗,必要时宰杀后加以消毒,如无经济价值,则设法消灭。

2、切断传播途径

对于消化道传染病、虫媒传染病以及许多寄生虫病来说,切断传播途径,通常是起主导作用的预防措施。

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。广义的消毒包括消灭传播媒介即杀虫措施,狭义的消毒指消灭污染环境的病原体。

3、保护易感人群

提高人群免疫力可以从两方面进行,改善营养、锻炼身体等措施,可以提高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力。但起关键作用的,还是通过预防接种提高人群的主动或被动特异性免疫力,接种疫苗、菌苗、类毒素等之后,可使机体对抗病毒、细菌、毒素的特异性主动免疫,接种抗毒素、丙种球蛋白或高滴度免疫球蛋白,可使机体具有特异性被动免疫。人类由于普遍接种牛痘苗,现已在全球消灭天花,就是预防接种效果的明证。儿童计划免疫对传染病预防起关键性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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